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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8—2009学年度中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武昌区教育局    点击数:12610    更新时间:2009/5/5 11:45:55

全区各中、小学: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激励广大中小学生勤奋学习、主动实践、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经研究,区教育局决定在全区普通中小学开展2008—2009学年度市、区级三好(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全区中小学学生(不含小学一年级)、学生干部和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新三好)学生基本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关心国内国际时事政治,关心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积极要求进步,模范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热心为集体和他人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诚实守信,尊老爱幼,团结同学,热爱劳动,遵纪守法,爱护环境,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文明行为习惯。

2.学习目的明确,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科学的学习方法,虚心好学,刻苦钻研,有较强的探索精神、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各学科成绩均衡发展且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较高,校内外表现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

3.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和军训活动,体育达标测试成绩优良以上。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健康的心理素质和健全的人格,自我调控、承受挫折、社会适应能力强。

4.在社会争做好公民,在校争做好学生,在家争做好孩子(好子女)。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评选新三好学生,普通高中学校评选三好学生。

(二)优秀学生干部基本条件

除应具备三好(新三好)学生评选条件之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工作态度好。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实践活动,在班委会(学生会)担任职务,服务意识强,工作富于责任心。

2.工作能力强。积极自主、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在师生间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有较强的语言表达、组织管理、协调合作的能力。

3.工作作风实。能正确对待成绩和荣誉,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密切联系同学,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在团结带领同学参加班级、学校、社区活动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三)先进班集体基本条件

1.班委会(团支部、中队委)发挥核心作用,充分调动全体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倡导自我服务、自主管理,形成民主、团结、向上的班集体。

2.重视班级文化建设,有遵纪守法、团结友爱、助人为乐、积极向上、民主和谐、崇尚科学、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

风,呈现出较强的班级凝聚力和向心力。

3.创造集体与个人共同发展的良好空间,有奋发进取、严谨求实、锐意创新、合作探究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思想道德、社会实践和科技文体活动,全体学生均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4.参评班级须具备一次以上区级先进班集体或两次以上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条件。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1.民主推荐。由学校根据分配的推荐指标(见附件一),通过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名额分配到班级,由班级全体学生民主推荐产生候选人。在班级评比的基础上召开学校领导、班主任、科任教师、学生代表参加的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现场决定候选人。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有学生代表参加,并听取任课教师和其他班集体同学代表的意见,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评。

    2.张榜公示。学校将民主推荐的三好(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候选人提名的基本情况及事迹材料在校内公示一周,广泛征求全校师生意见。

    3.呈报审批。学校将确无异议的三好(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候选人提名的材料上报区教育局,经认真审核后,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上报市教育局审批。

    4.认定表彰。区级(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候选人,经认真审核后,予以通报表彰。经市教育局复核的市级三好(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在武汉教育信息网和市级有关新闻媒体公示1周。待无异议后,由市教育局对获奖学生和班集体予以通报表彰,并颁发证书。对初中应届毕业年级被评为市级三好(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可直接评定为A等级。

    四.评选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评选条件,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增加评选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评选质量。评选前,学校须向全校师生公布三好(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名额、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和评选工作纪律,做到人人皆知。评选过程中,各校要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以确保评选工作的信度。凡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分配名额作废,并在全区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要追究有关当事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2.认真组织实施。各校接到本通知后,应迅速做出布置安排,并将推荐到市教育局的三好(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登记表(先进事迹材料直接填入表内)按要求填写好,同时将区级三好(新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册分年段造册,并于3月12日(周四)下午报区教育局团委办公室。推荐名额要按照指标分配上报,不得多报和少报。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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